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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蓄积 2024年上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添加时间: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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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4年上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芹作为发布人,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重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副处长(挂职)朱杰、市生态环境局总量处副处长曹平、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副处长陈泳霖分别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通报2024年上半年

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重点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芹。

刘芹: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2024年上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按照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由我通报2024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重点工作。

一、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方面,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Ⅱ类,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6%,高于国家考核目标1.3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大气环境方面,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63天(优72天,良91天),同比增加6天;PM2.5平均浓度3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微克/立方米;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土壤环境方面,完成84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7个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8个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并移出名录,修复污染土壤33.6万方,提供净地695亩,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环境安全方面,我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市在用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可控,无辐射事故发生。及时妥善科学处置一般突发环境事件3起,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自然生态状况方面,我市2023年生态质量指数为66.8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21。

二、上半年重点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们全力实施“14710”(以美丽重庆建设为统揽,推动4个着力提升,协同推进7项重点任务,集成实施10项行动)工作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第一,体系化接受和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月8日至6月8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入驻重庆开展督察工作。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4件典型案例、24个重点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转办的3421件群众举报投诉办结492件、阶段性办结1572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效果的“试金石”。

环境蓄积 2024年上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第二,迭代升级美丽重庆建设。6月19日,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重庆建设大会,要求结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迭代升级工作体系,积极打造标志性成果,努力交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高分报表。正式出台《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迭代构建美丽重庆建设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为美丽重庆建设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对此,我们也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

第三,扎实推进治水治气治土。守护一江碧水真人百家家乐app,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出台20条措施严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推动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4012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94%,发布市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5个。守护美丽蓝天,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夏秋季“治气”攻坚、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新完成企业深度治理或超低排放改造31家,累计实施企业废气治理577家,新增培育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定A、B级企业27家、占总量的49%,淘汰治理老旧车5.2万辆,推广新能源汽车10.6万辆。打造净土家园,启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改革试点,轻微污染地块修复时间压减三分之二,进一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第四,协同强化治废治塑。印发“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指南,制定“无废指数”指标体系,建成“无废城市细胞”1600余个,开展全国首批燃煤电厂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试点,建成全国首个电力行业固废循环利用中心。新增危险废物利用能力29.5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7.77万吨/年。协同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指导快递行业使用可降解塑料胶带、包装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回收量达16.85吨,快递行业使用循环包装箱(袋)332万余个,有效提升源头减量效果。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优先控制化学品、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企业清单。

第五,持续加强治山治岸。严守1.92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其中纳入国家考核重点问题整改完成率为100%。推动134个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全部开工。加快编制陆生、水生重点保护物种图谱,初步构建水生生态监测网络,加快建设10个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新增观测到“鸟中大熊猫”白颈长尾雉,并在城口县发现大规模野生崖柏集中分布区。“重庆市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优秀实践成果。强化尾矿库污染治理工程,推动秀山县完成23个锰渣场整治,推进城口县、酉阳县加快实施2个锰渣场整治。

第六,统筹加强治城治乡。新命名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4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推进5个区县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深化城市油烟异味、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累计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656个、消除黑臭面积119.9万平方米,较2023年年底分别增加542个、67.9万平方米。

第七,绿色低碳发展更加强劲。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试点,谋划482个项目进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加强重庆碳市场建设,累计交易5109万吨,1—6月交易量排全国8个地方碳市场第3位。在全国率先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分类划定818个环境管控单元,更好支撑产业优化布局。实施环评服务“惠企便民”专项行动,实行豁免环评管理、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的行业类别数量排全国第一。全市高效审批项目环评1136个、涉及投资3136亿元,支持交通、能源、半导体芯片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得分为86.19,名列全国第一。

第八,完善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建设“数字生态环保”体系。“巴渝治水”应用实战化运行,获评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典型应用、2023年度数字重庆建设优秀应用,“巴渝治气”应用已完成露天焚烧、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问题处置3个“一件事”场景建设并试运行,“巴渝治废”应用已配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2个“一件事”。环境执法效能持续提升。集成实施“利剑执法”行动,全市作出环境行政处罚576件,其中查处重大案件30件,荣获2023年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成效被生态环境部、司法部向全国推广。优化营商环境蓄积新动能,将302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帮助239家企业重塑环境信用。保障环境安全筑就新屏障,督促整改隐患332个,指导长寿化工园区、涪陵白涛园区扎实推进“一园一策一图”试点。

接下来,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精神,锚定全面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总体目标,紧盯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10周年关键节点,一体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在西部地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中发挥引领作用,推动重庆生态环保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打造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以实干实绩向全市人民交出生态高分报表。

答记者问

中国环境报:前不久,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座谈会召开。请介绍一下成渝“双圈”在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方面目前的推进情况以及下一步重点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副处长(挂职)朱杰。

朱杰:202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重庆市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会同四川方面制定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年度工作要点,开展生态环境联建联治行动,深化跨界污染协同治理机制改革,22项年度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范围内7个渝入川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两省市相关单位累计签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超120项,生态环境协同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接下来,我们将从跨界污染协同治理、生态环境协同管理、生态系统协同保护、绿色低碳协同转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成渝地区辨识度的生态环境保护标志性成果,推动成渝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能级不断跃升。

共强环境管理,共同编制页岩气开采业水污染物排放等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衔接融合,开展大清流河流域联动督察“回头看”,对嘉陵江流域和其他毗邻地区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协同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共抓生态保护,提质共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联合开展毗邻地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共同推动区域生态系统修复治理。

共治跨界污染,深化大清流河、南溪河、大陆溪等跨界河流联防共治,开展毗邻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强化土壤污染源协同监管,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不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共推绿色发展,持续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协同深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

谢谢!

环境蓄积 2024年上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光明网:在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10周年之际,我们想具体了解一下目前重庆碳市场建设和发展的有关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总量处副处长曹平。

曹平:重庆碳市场于2014年6月正式启动交易,截至2024年6月底,重庆地方碳市场累计成交碳排放指标5109万吨、12亿元。碳市场价格增长至45元/吨;碳排放配额年度履约率提高至99.7%;推动实施碳减排项目超80余个,减碳近2100万吨,市场机制对碳减排工作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

主要成果体现在:

一是形成全国唯一全面推动工业减排的地方碳市场。目前,我市纳入碳市场的控排工业企业碳排放量占全市总量的87%,覆盖全部七种国家规定管控的温室气体,是试点碳市场中唯一管控七种主要温室气体的省市。通过采取完善制度规范、狠抓履约管理、强化改革创新等有效手段,重庆地方碳市场交易实现了量价齐升。

二是推动公众自愿减排和碳普惠成效初显。打造集“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功能为一体的“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并建设联通了渝快办、重庆公交等15个应用场景,累计注册用户突破210万。核发的自愿减排量共200万吨,作为地方碳市场低成本履约的有效补充。搭建平台积分商场,实现全国首例公交领域公众碳普惠闭环。

三是碳金融服务创新开展。有序开展碳配额质押融资服务,已累计开展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10家(次),融资金额约5.4亿元。用好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推出“绿易贷”“绿票通”等再贷款、再贴现工具,累计投放资金超130亿元,预计带动减碳超360万吨。强化财政金融互动,市级财政对碳减排贷款给予2‰贴息,28个区县形成4.4亿元财政贴息或风险补偿资金池。搭建绿色金融企业“碳账户”,与“长江绿融通”系统互联互通,助力4家金融机构开展转型减碳贷,支持首批7个转型项目融资4.2亿元,预计带动减碳超80万吨。试点华宝证券和重庆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开展全市首笔碳配额回购业务,盘活碳资产。搭建川渝碳中和联合服务平台,率先实现两地自愿碳减排量互认、互联、互通,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重庆碳市场将从完善制度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推动自愿减排市场建设来开展工作。包括加快推进重庆碳市场碳排放交易规则修订,强化交易监管;探索开展碳置换等碳金融产品创新服务,盘活碳资产;加快推进核查机构管理细则制定和分行业碳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修订;推动“碳惠通”制度体系规范有序运行等。

谢谢!

重庆日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之一,环境监测能够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和有力的技术支持,请问重庆上半年环境监测的成效如何?下半年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副处长陈泳霖。

陈泳霖:上半年,主要围绕提升重庆市监测现代化水平、支撑环境管理决策这一主线,开展了以下工作:

首先是发布了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指导全市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其次是推进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包括组织大气站点的优化布局,完成55个新建水站站房验收,申报3个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推动监测网络更加完善。第三是在新领域监测方面持续发力,包括编制新污染物试点监测方案;安装高精度监测设备,进行碳通量同化反演,为我市碳减排政策落实情况提供监测数据支撑;以及实现5个点位的大气负氧离子监测数据实时发布。第四是质量管理方面,开展了国控站和市控站周边环境巡查,防止对站点的人为干扰行为,同时推动升级“重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开展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对社会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接下来,我们将统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积极推进综合站建设。在新领域监测方面,我们将完善生态康养评价指标与监测方法体系,制定相关标准;并继续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研究与体系构建。同时,我们将持续提升全市监测能力,包括组织参加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活动,开展全市应急监测演练及能力培训,全面提高我市应急监测水平。在监测质量管理方面,我们也将持续发力,对社会监测机构开展信用风险评价,坚决守护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底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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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政策咨询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附一图读懂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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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7月1日施行,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日

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圳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加快发展以绿色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现就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持续深入实施国家重大战略

(一)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典范建设。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求,强化美丽中国典范建设水平评估。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一体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美丽系列”建设。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率先推进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建立健全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机制。充分发挥碳交易支持效果,开展跨区域碳汇交易试点,探索自愿减排量跨境交易。对电厂和垃圾焚烧厂按照相关要求加装温室气体在线监测设备的,每套新增设备按采购费用的50%给予资助真人百家家乐app,对单套设备分别给予最高7.5万元和70万元资助。

(三)携手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充分利用深港环保合作专班、深港环保合作交流会议等平台,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合作。推进与广州生态环保领域“双城联动”,深化深莞惠跨界河流治理合作。积极推动粤港澳生态环境标准衔接,推动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紧缺人才引进制度。

(四)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作用,加强绿色供应链创建和国际合作。持续扩大海外实体联络点建设,推动建立中国绿色产业“走出去”企业联盟,探索构建技术对接、招商推介、产业落地等一体化转移服务机制。

二、推动环境准入改革落地见效

(五)持续强化重点项目审批服务。落实落细广东省服务高质量发展“1+3+N”政策措施,加强产业转移平台、产业转移园区、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建立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及“一对一”跟踪机制,优化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实施环评即报即受理。对具备基本条件的项目,按规定实行环评受理材料“容缺后补”机制。

(六)扎实推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持续推进各区开展区域环评,重点推动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的区域环评工作,力争2024年完成全市(不含深汕合作区)陆域范围区域环评成果编制全覆盖。在已完成区域环评的区域,将未纳入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的建设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建设单位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所在评价单元的管理清单有关规定。

(七)稳步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协同审批。全面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两证衔接”改革试点,探索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的审批新模式,提高项目审批、落地效率。在已开展区域环评的区域,推动做好清单管理类项目的排污许可核发工作。

(八)继续深化项目审批环保政策咨询服务。开设“线上咨询”和“线下专区”,充分利用服务热线、政务服务窗口等途径,强化环评帮扶和咨询服务。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帮助小微企业了解环评管理要求和服务举措,引导小微企业合法合规建设运营。

三、助力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九)支持先进环保技术推广应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赋能污染防治攻坚战,鼓励企业应用绿色低碳环保原辅材料,支持污染防治前沿技术开发和应用,对示范应用项目可按不超过建设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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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整体审核,统筹推进“绿岛”项目建设。以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为先导,支持绿色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零碳园区等试点示范。开展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治理,分类资助优秀项目。对实施软件硬件两方面提升的,按照核定建设改造总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实施软件方面提升的,给予10万元资助。

(十一)加强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示范。支持打造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对通过验收的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进行分类资助。区域试点资助300万元,园区试点资助100万元,社区试点资助100万元,校园试点按幼儿园、中小学、高等学校类型分别资助15万元、25万元、50万元,建筑试点按建筑面积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企业试点资助50万元。

(十二)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示范行动。对列入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园区类项目给予100万元资助,企业类项目给予50万元资助。加快推动产品碳足迹试点应用,选取重点排放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试点评价。鼓励企业和园区建设智慧环保平台,提高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智慧化水平。

(十三)全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加快推进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建设。持续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废钢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废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结合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措施。

(十四)创新开展领跑者引领行动。探索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培育一批环保标杆企业。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全面推动交通、工业等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节能降耗,制定实施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改造方案。探索开展企业自愿性环境治理试点,推动企业多途径参与自愿性环境治理,提高环境绩效。积极推动建立企业环保合规制度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开展环保合规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十五)着力打造清新空气示范区。持续开展“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广使用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锅炉。支持依法依规淘汰高排放燃油车,持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和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十六)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深圳河、茅洲河等重要江河湖库为重点,开展“一河一策”精准治污,打造一批美丽河湖典范。完善雨污分流管网系统,加快沙河等5座水质净化厂建设。高质量推动排水管网改造修复,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推动水质净化厂协同处理食品行业等可生化性较好的工业废水,支持企业应用污泥减量化技术。

(十七)统筹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坚持陆海统筹,打好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推进深圳湾水质提质攻坚。推进大鹏湾打造国际滨海旅游度假型美丽海湾。开展港口码头船舶污染联防联治,建成全球领先的绿色发展示范港。推进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高标准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加强沙滩、珊瑚等海洋自然资源养护。

(十八)合力推进宁静城市建设。建立全流程噪声管控机制,落实噪声治理主体责任。加快噪声监测能力建设和地方标准制定,积极创建“宁静小区”,强化重点领域噪声排放源监管,打造高密度超大宁静城市典范。

(十九)着力推进山海连城绿美深圳建设。以城市公园群、自然郊野公园、特色主干步道建设为抓手,促进形成公园融城空间格局。深化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制度体系建设,促进生态产品保值增值。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大鹏新区典型生境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发布梧桐山等重点区域重要物种名录。

(二十)全力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统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对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先进技术示范和试点工程的企业,按照建设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建立环境应急现场指挥官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鼓励企业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水平能力,对年度认定优秀的企业,按照经核定提升改造总投资的15%,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五、加快促进城乡绿色协调发展

(二十一)系统推进城乡环境协同治理。系统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完成赤石镇田心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业面源调查监测,统筹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等行动。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培育原生态种养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健康养殖。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二)健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完善农村户用污水收集系统和公共污水收集系统的配套衔接,实现污水应收尽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化和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经济技术合理、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样板。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

六、纵深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效能

(二十三)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方式。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指导。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持续推行生态环境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鼓励打造“智慧低空+治理+服务”模式。全面启动“综合查一次”生态环境执法,加强企业信用修复指导,督促企业自觉守法。

(二十四)持续做好财税扶持保障。积极组织申报中央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对正面清单企业,逐步推行财税、金融等方面的联合激励。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深圳模式,加强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建设。

(二十五)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深入推进气候投融资改革,探索建立与被投企业污染减排量、碳减排量挂钩的绿色低碳气候投资基金。高质量建设福田气候投融资试点。对于纳入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推广库和开发库的项目业主,按融资成本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二十六)强力支持碳金融发展。对开展碳排放权融资业务且按时完成碳市场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按当年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在深圳实现碳金融、碳账户创新推广应用且年度新增业务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小贷公司和年度新增业务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且在申请的同类金融机构中数额最大的,给予50万元资助。

七、推动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七)继续加大生态环境科技支撑。高水平推动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和核设施流出物实验室建设,推动城市综合碳监测网络建设,完善新污染物监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中心及重点实验室等。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及关键零部件研制。

(二十八)不断培育壮大生态环保制造业。加强生态环保装备制造业聚集发展,引导和支持生态环保装备制造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10家生态环保制造龙头企业。鼓励生态环保装备龙头企业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促进先进环保装备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十九)持续深化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模式。鼓励开展结果导向的综合环境服务外包或托管,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市场化治理机制。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康复中心”,鼓励探索发展“环保管家”“环保医院”“环保超市”“流域管家”等综合服务平台。

(三十)大力支持新兴生态环境服务业。支持碳管理、生态环境修复、排污权交易、环保物联网等服务业发展,推动“环境健康+”产业不断发展,稳步推进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打造一批综合型、科技型生态环境服务龙头企业,构建新兴生态环境服务业产业链。鼓励开发碳普惠体系下的方法学、应用程序和低碳场景,对开发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资助。

环保政策咨询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附一图读懂 政策解读)

(三十一)科学引导生态环境服务业规范化发展。探索开展具有深圳特色的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加强生态环保产业市场管理,规范生态环境服务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自我纠错。支持碳核查机构、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全面推行以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生态环境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

八、持续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三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细化任务举措,明确具体责任,做到任务清单化、清单项目化、项目责任化。

(三十三)加强督促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将本措施内容纳入全市相关考核和督查工作体系,定期调度和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十四)加强指导帮扶。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各区特色建立生态环境政策评估样本点,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引导和支持企业有效提高减污降碳效能。各区针对性建立技术帮扶专家团队,积极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

九、附则

本措施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本措施所涉资金由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统筹保障。已申请财政资助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不纳入本措施支持范围。本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4-2027年)的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培育发展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4—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定《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加强高水平保护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新征程上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正确处理的五个重大关系,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第一个就是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通过高水平环境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出台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措施意见。2024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深圳样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我市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支撑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发展向好的同时,守好生态环境底线,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紧扣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全面提升我市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政策供给能力,助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

1.绿色发展动能不断壮大。聚焦发展所需、企业所急、环保所能,积极推动治理提效、服务提质、改革提能,强化生态环境资源要素供给保障,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气候友好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发展新质生产力。

2.治污正向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分类引导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优化拓展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贴方向,明确扶持支持事项、适用对象、条件和标准,激励企业和其他主体强化环境治理责任,全面提升我市发展的含绿量和竞争力。

3.生态环境支撑力不断增强。超大城市环境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品质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生态环境成为深圳最大的财富、优势和品牌,美丽成为深圳最大的竞争力和生产力。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9部分34条,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板块。

第一板块为以高水平绿色转型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一是强调持续深入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包括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典范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携手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等4方面内容,着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二是强化审批服务要素保障,在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从持续强化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扎实推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稳步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协同审批、继续深化项目审批环保政策咨询服务等方面,提出巩固深化环境准入改革任务措施,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三是引导推动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明确提出支持先进环保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加强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示范、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全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创新开展领跑者引领行动等6方面内容,着力打造绿色经济发展高地。

第二板块是以高水平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方面要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包括着力打造清新空气示范区、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统筹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合力推进宁静城市建设、着力推进山海连城绿美深圳建设、全力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等6方面内容。另一方面要加快促进城乡绿色协调发展,包括系统推进城乡环境协同治理和健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第三板块是以生态环境服务增能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一是要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纵深提升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包括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方式、持续做好财税扶持保障、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强力支持碳金融发展等4方面内容。二是要推动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绿色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包括继续加大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不断培育壮大生态环保制造业、持续深化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模式、大力支持新兴生态环境服务业、科学引导生态环境服务业规范化发展等5方面内容。

第四板块是持续强化组织实施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扶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措施。此外,以附则形式补充说明所涉资金、实施范围等内容。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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